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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11-23  作者:
校属各单位:
校医院和计财处定于2012年11月28日(周三)、29日(周四)两天为广大教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2012年度门诊医药费,需报销的教职工与退休人员请携带医疗证、转诊单、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医药票据等相关资料(老百姓大药房、军区商场发票不予报销,医院手写发票不予报销。外购药品必须有校医院医生转诊单和购药处方)。
请大家按时到以下指定地点排队报销:
校本部:医院门诊楼二层专家门诊室
住院部二层会议室
东院:财务科
西院:财务科
渭水:财务科
 
 
 
校医院、计财处   
二Ο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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